全国爱卫办除四害标准(1997)第5号文件规定

全国爱卫办除四害标准(1997)第5号文件规定

一、灭鼠标准

1.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×20厘米滑石粉两块,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%;有鼠洞、鼠粪、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%;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%。

2.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,鼠迹不超过5处。

二、灭蟑螂标准

1.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%,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,小蠊不超过10只。

2.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%,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。

3.有蟑螂粪便、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%。

三、灭蝇标准

1.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%,其它单位不超过3%,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;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%;加工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。
2.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,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%。
四、灭蚊标准

1.居民住宅、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,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%。

2.用500ml收集勺采集区内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%,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。

3.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,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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